無證上崗被刑拘,你的焊工證考了嗎?
2023年2月14日08時46分許,昆明市官渡區昆明國貿老館3-1場館在組織拆除舊物時發生火災。火災撲滅后,官渡區消防救援大隊第一時間啟動火災調查協作機制,與官渡公安分局福德派出所聯合對該起火災起火原因、財產損失及事故責任等情況進行調查。經現場勘驗和調查詢問,綜合分析認定起火原因系:該場所在拆除過程中,陳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員)高空利用氧焊對排風管進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風管正下方的舊沙發,最終蔓延擴大成災。經事后調查,王某未取得氧焊操作相應資質,操作過程中作業區域內未做相應防火措施。
經認定,陳某、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為此,官渡區消防救援大隊與官渡區公安分局福德路派出所緊密合作,依法分別對陳某、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指示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電焊氣割過程中,熾熱的火星四處飛濺,飛濺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災,若接觸到易爆氣體還可能引發爆炸,以下電焊氣割作業十不準,請大家牢記。
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十項要求
一、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消除不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四、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 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不動火;
七、在高處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八、沒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九、監護人(監火人)不到位不動火;
十、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必須由持有相關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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